普通合伙人出资限制有哪些规定?

温州瓯海律师 2025-04-1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七十条,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实物、劣币、股权或者其他合法财产出资,但不得用债务或者未经国家允许的专利权作为出资。第八十一条规定,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限度,这个限度由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,通常不少于1000元。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,合伙企业的出资必须以现金、实物或者其他合法财产,并在合伙协议中详细说明。第三十条指出,非货币资产需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,以保证出资的真实性和公允性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禁止使用债务或国家专利权作为出资方式,确保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七十条:合伙企业可以以实物、劣币、股权或者其他合法财产向社会公众投资,但不得用债务或者未经国家允许的专利权作为出资。第八十一条: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限度,这个限度由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,通常不少于1000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:合伙企业的出资必须以现金、实物或者其他合法财产,并在合伙协议中详细说明。第三十条:非货币资产需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,以保证出资的真实性和公允性。第三十一条:禁止使用债务或国家专利权作为出资方式,确保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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